唱.念.做.打,是戏曲表演的四种主要艺术手段,也是戏曲演员的基本功。
“唱”,是通过各种曲调的演唱,借助声乐的艺术感染力,表现人物的性格情感和精神世界。演唱有演员独自“清唱”,也可用器乐伴奏,前者用以突出声乐表现力,后者则可衬托人物感情。还有一唱众和的“帮腔”,可用于烘托气氛,展示人物内心世界。
具有音乐性的念白称“念”,与唱相配合.补充,用来表达人物思想感情。念白分“韵白”和“散白”,“韵白”以韵律化为其特点。“散白”则以方言为基础,接近生活语言。
“做”,泛指表演技巧。在创造角色时,演员灵活运用各种身段姿势和表演技法,表现人物性格.年龄.身份上的特点,完成形象的塑造。
舞台上,将传统武术舞蹈化,将生活中格斗场面艺术化,融合而成适合演出的武打和翻跌技巧,称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