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艺术将表演技巧概括为四功.五法与十耍。
四功是戏曲演员的四种基本功夫:唱功.做功.念白与武打。
五法指的是:手.眼.身.法.步。手指手势,眼指眼神,身指身段,步指台步。至于法,则解释不一。一说是“身法”应作为一项,一说是应称“手眼身步”法,这样五法就变成四法了。还有认为“法”是“发”之误,指的是“水发”技术,但是“发”已包括在十耍之中。按程砚秋的见解,“法”则应改为“口”,“口法”是为了练好唱念功夫。
十耍包括:水袖.髯口.翎子.扇子.靴子.帽翅.马鞭.笏板.牙和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