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全体会员:
李天明的长治市地方戏曲文化传承协会已于2014年7月28日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根据《长治市青年戏迷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免去李天明长治市青年戏迷协会副会长职务,至免职之日起,李天明的一切活动与长治市青年戏迷协会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时也祝愿李天明带领全市广大戏曲演员和戏迷为上党戏曲的传承作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通知。
2014年7月30日
主题词:免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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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长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长治市民政局 各剧团团长
抄送:各戏迷票友表演团体 全体会员 广大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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